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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选派2021年春季赴国(境)外交换生的公告

文章来源:国际交流与事务处 审核人:邱月 时间:2020/10/06 点击次数:
审核 邱月 视频

我校2021年春季赴国(境)外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学校将视全球疫情发展、国际航班情况及出入境相关规定等因素最终确认交换生能否按计划派出。

一、申请院校一览表所申请的系所必须与本专业相关

学校名称

选拔对象

时间

派出名额

相关链接

备注

台湾

静宜大学

大二、大三学生

一学期2021.02至2021.07

10名,其中2名免交对方大学学费

www.pu.edu.tw

系所介绍:http://www.mainlandchina.pu.edu.tw/school/super_pages.php?ID=school1

交换生手册见附件

台湾

“中央”大学

大二、大三学生

一学期2021.02至2021.07

10名,其中1名免交对方大学学费

http://www.ncu.edu.tw/

1.可选修通识课,参见:

https://course.ncu.edu.tw/Course/main/query/byGeneral

2.因宿舍床位紧缺,可能以抽签方式确定居住学校宿舍的名额,未被抽中者将在校外居住

3. 系所介绍:

http://www.ncu.edu.tw/academics/colleges_and_centers

交换生手册见附件

台湾

义守大学

大二、大三学生

一学期2021.02至2021.07

10名,免交对方大学学费的学生名额待定

http://www.isu.edu.tw/pages/pages/

交换生手册见附件

葡萄牙

布拉干萨理工学院

大二、大三学生

一学期2021.02至2021.07

4名,其中2名享受伙食、住宿补贴

http://www.ipb.pt

课程可参考:

http://www.ipb.pt

享受伙食、住宿补贴的学生需在我校缴纳伙食及双人间住宿费

不享受伙食、住宿补贴的学生无需缴纳对方学费,但需自行承担住宿及伙食

日本

新潟大学

大二、大三学生

一学期2021.02至2021.07

5名,均免交对方大学学费

http://www.niigata-u.ac.jp/index_e.html

课程可参考:

http://www.niigata-u.ac.jp/information/2016/8618/

需提供日语学习证明或级别证书

加拿大

圣玛丽大学

大一、大二学生

一学年2021.09至2022.07

2名,均免交对方大学学费

http://www.smu.ca/

课程可参考:

http://www.smu.ca/academics/ar-register-for-courses.html#d.en.41669

托福550分或以上、雅思6.5或以上者优先考虑

加拿大

卡普顿大学

大一、大二学生

一学年2021.09至2022.07

2名,均免交对方大学学费

http://www.cbu.ca/

课程可参考:

https://sis.cbu.ca/students/acadschedulesel.asp

托福550分或以上;雅思6.5或以上者优先考虑

注:学费按财务处相关规定交纳;选课及学分互认由学院老师指导,并按教务处相关规定做好学分预互认。

 

二、报名资格(除上表要求,申请者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绩点3.0或以上;

  2. 身体健康;

  3. 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4. 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5. 父母同意;

  6. 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三、报名时间

学生于2020年10月12日12:00之前在系统ehall.bnuz.edu.cn提交申请(所有附件请按材料命名,例如“中文成绩单”),各学院(部)按名额推荐学生于2020年10月21日18:00前提交推荐名单。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资料

  1. 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2. 身份证扫描件

  3. 在校证明扫描件(学校教务处开具)

  4. 中英文成绩单扫描件(学校教务处开具)

  5. 家长同意函扫描件

  6. 推荐信扫描件(必须有老师签字)

  7. 雅思、托福证书、日语学习证明或级别证书;

  8. 其他辅助材料

    五、选拔方法

  9. 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服务大厅上提出申请;

  10. 由学院(部)推荐侯选学生,根据各学院(部)学生人数比例选拔候选学生;各学院(部)选拔时间、方法自行确定;

  11. 我校对侯选学生进行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待定);

  12. 接待院校对入选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交换生推荐名单。

    六、其他事项

  13. 我校学生赴对方院校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对方院校的学位;

  14. 学生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15. 一旦通过选拔,不得放弃交换机会;

  16.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院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所在学院(部)相关老师联系;

  17. 学生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18. 办理签证时学生必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实际情况填写申请材料;签证办理时间较长,会占用寒假时间,请申请者做好时间安排;赴台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在寒假统一返校办理因公赴台手续,赴台及返回时必须团进团出;赴台签证时间无法提前预知;

  19. 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20. 如后续因特殊缘故无法成行,风险由学生自行承担,学校将妥善处理在校选课等相关事宜;

  21. 享受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伙食、住宿补贴的学生,根据两校协议,含住宿费和食堂伙食费(周日和假日除外),要按我校住宿标准和餐饮标准缴纳费用,到达交换学校后的食宿费不需再缴纳。

    七、联系人:

    方老师,联系电话:3683756

          附件.zip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实习或其它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家长同意函

    2.台湾“中央”大学交换生手册(仅供参考,以最终对方学校资料为准)

    3.台湾义守大学交换生手册(仅供参考,以最终对方学校资料为准)

    4.台湾静宜大学交换生手册(仅供参考,以最终对方学校资料为准)

    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赴台交换交流学生管理办法(暂行)

    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境外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

    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境外学习期间学费缴纳办法(修订)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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