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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疫情防控期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和关怀的通知

文章来源:北师大珠海园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审核人:李春波 何江昆 时间:2020/02/16 点击次数:
审核 李春波 何江昆 视频

(师珠疫情防控小组6号)

 

各位教职员及校内居住人员: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要求,现将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的相关措施及有关说明通知如下:

一、对重点人群的管理要求

1.目前仍在湖北等重点疫区的人员暂不返珠。按珠海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2月15日通知:若2月15日之后从湖北、温州等地返回高新区辖区的,不能返回自己居住地,请直接到高新区指定地点集中隔离(金鼎金峰中路193号,维也纳酒店)。

2.若14天内有来往重点疫区(湖北等)经历、有密切接触史的返珠人员,要求居家观察14天;如不具备“一人一房、有日常生活保障”等居家隔离条件的,须到高新区指定地点(金鼎金峰中路193号,维也纳酒店)或校园内的隔离区域集中隔离。

3.广东省外地区(湖北、温州等除外)返回珠海人员,须自行隔离7天。

4.对上述第一条第2、3项人员,不具备返校居住隔离期生活保障条件的,建议都暂不返回;具备生活保障条件且确须返回的,校内人员须事先经OA审批同意,校外人员须提前两天向物业值班室预约(如有问题,请询资产处值班电话)。具体按园区疫情防控工作小组5号通知办理。

二、管理措施的若干解释

1.上述第一条第1、2项人员的具体隔离要求,按会同社区居委会及高新区相关要求执行。

2.上述第一条第3项人员隔离期具体要求:隔离期从抵达住地开始计算,须满足7天*24小时;隔离期间不能出家门;垃圾装袋放家门口;不得在家会客;每日早晚八点各自行监测体温一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所属单位和物业值班电话;隔离期满经体温检测合格并向资产处值班电话报告后,方可解除隔离。

3.若在学校通知隔离要求之前返回居住、但尚未达到隔离期上限的,仍追溯执行隔离期要求,但隔离期可从返回入住学校时计算。

三、对处在隔离期人员的关怀举措

对隔离期的住户,学校相关部门及物业中心等提供以下关怀举措:

1.资产处安排京师家园物业专门清理隔离期住户放在门口的垃圾(非隔离期住户的垃圾须自行下楼投送)以及重点消杀,其他日常生活中的临时帮助等。

2.保卫处允许饮用桶装水、煤气罐送达住户门口,保安临时提供送达小区门口的生活用品快递送件上门服务。

3.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可向隔离期住户提供心理支持热线服务,周一到周日,上午9-12点,下午14-17点,电话:0756-3621525,有需要的可以联系。

4.隔离人员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主动关心关怀在隔离期的教职员日常生活和工作准备情况,协助解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相关联系方式:校办值班电话:6126393;保卫处值班电话:6126110;资产处值班电话:13539583406,人事处值班电话:13427770143;京师家园物业值班电话:3621666,粤华苑物业值班电话:2166632、18923379323,文华苑物业值班电话:3621058,海华苑物业值班电话: 6128686。

北师大珠海园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2020年2月16日

 

附件:

自行居家隔离观察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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