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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2023〕59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文章来源: 审核人: 时间:2023/09/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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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我市定于2023年9月16日10时10分至10时33分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全市所有防空警报器和珠海广播电视台两套电视节目(一频道、二频道)以及三套电台节目(87.5兆赫、91.5兆赫、95.1兆赫)将同步通过图像、声音发出防空警报信号。请市民了解防空警报信号鸣响规定,注意听辨,听(看)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照常工作和活动。现将本次防空警报信号试鸣具体规定公告如下:

一、10时10分至10时1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二、10时20分至10时23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三、10时30分至10时33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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