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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关于学校自管物业区域开展垃圾分类的通知

文章来源:后勤处 审核人:傅勉兴 时间:2018/06/04 点击次数:
审核 傅勉兴 视频

全校师生员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2018年6月1日起,学校自管物业区域(木铎楼、弘文楼、部分户外公共区域)实施垃圾分类。希望广大师生员工能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同呵护绿色校园”,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在此,我们诚邀您的参与,请您做到:

1.主动学习垃圾分类常识,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分类习惯,自觉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正确投放。

2.按照“干湿分离”的原则和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的要求进行分类投放,做校园环境文明的先行者和实践者。

3.拒绝使用塑料饭盒、塑料袋和一次性筷子,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不购买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尽量不使用一次性餐品和纸巾等。

4.请尽量不要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纸张双面书写、双面打印;使用再生产品;尽量运用互联网、局域网进行电子化教学,无纸化办公;尽量使用可持续使用的杯子,不使用一次性纸杯。

5.购买无需包装、简易包装或大包装的商品,尽量不购过度包装或小包装的商品;购买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品,尽量不买一次性用品;购物时自带环保购物袋。

6.从细节做起,养成文明习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扔垃圾,不高空抛物、不向车窗外抛掷杂物,自觉将垃圾投入垃圾箱。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请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共同维护美好的校园环境。

 

后勤处

2018年6月4日

 

    附件:生活垃圾分类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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